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我又重操旧业,玩起了《仙剑奇侠传四》。但是玩完整个游戏一来费时,二来乏味,所以只是玩了一小会儿(连序章都没玩完),而选择看完了好心人整理的游戏中的所有对话 及动画。以前我曾把《仙剑奇侠传三》完整地打通过,觉得这次的四代有了质的飞跃。
虽然只是玩了一小会儿,但我还是根据我的感受和网上的资料评价一下这个游戏的非剧情环节。这次的人物都是写实的,而不是《仙剑奇侠传三》的大头娃娃,比较合我的口味。这次的画面也算是非常精美,基本没有提升的必要了(《仙剑奇侠传》系列玩的是情节,有必要弄得像《孤岛危机》那么拼配置吗)。练级的枯燥,这次也被制作方用自动战斗和战斗评价给完美解决了(似乎还剩一个让人头疼的走迷宫,但如果把这个都去掉的话,真不知道还剩下什么可玩)。这次的仙术系统也较三代有大幅改进,人物不再有天生的五灵属性,而是像《暗黑破坏神》一样,人物升级得到点数,点数可以自由分配,唯一的不足就是像“风雪冰天”(风、水)这样的组合仙术不见踪迹了。战斗系统也比之前变得灵活了,由四个上四个变成了四个上三个。铸造的部分我没有玩到,所以就跳过不谈。总之,这次四代的系统十分出色,可以作为一个范本供以后参考。
接下来就主要谈谈四代中所强调的东西(爱情?废话!)。三代强调“轮回”,而四代,强调的是“天道”。如九天玄女所述:“盘古有训,纵横六界,诸事皆有缘法!凡人仰观苍天,无明日月潜息、四时更替,幽冥之间,万物已循因缘,恒大者则为‘天道’”。又如成仙后的慕容紫英所叹息:“……无所谓好或不好,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惟有天道恒在,往复循环,不曾更改……”韩菱纱的家族世代以盗墓为业,触怒鬼魂,不仅全家人阳寿极短,且均被罚在鬼界做苦力,就是天道;当云天河一行人拿着玄霄给的水灵珠到月牙村想要拯救苍生时,却发现村民已离开故土,也是天道。生死存亡,全在天,不在人。就像韩菱纱对云天河所说:“人的命运总是按既定的方向在前进,即使你改变了过程,也改不了结果。”当柳梦璃感叹琴姬的命苦时也有类似的情感:“……或许人和人之间的缘份,都是注定的……等到上天要收回的时候,连一天一刻都不会多等……”天道的出现,给《仙剑奇侠传四》蒙上了一层悲观主义色彩。
四代所强调的另一个东西,也是让我深受感动的,就是万物的性善。人是人,妖是妖,是完全错误的看法。它们都是一样的善良。往往是妖不犯人,人却犯妖,就像现实中的人类对凶猛野兽的态度一样。四代中也没有什么真正的坏人,每个人心中都至少还留着那一点点善念。即使是罪大恶极,那也是天意使然,被逼无奈。玄霄就是这样被迫走过来的:“昔日修佳节又重阳 炼双剑、苦无进境之时,无人让我放弃……初有所成、经络逆变之时,无人让我放弃……失却望舒、日夜受火焚之苦,无人顾我生死……如今,太迟了。一生成于修道、亦毁于修道,纠结已深不可解,此种心境,他人怎能体会?!”玄霄虽然心魔深种,心性成狂,但他最后还是认了云天河这个义弟,在自己大限将至时帮了他最后一把;夙遥虽然胸有城府,心计过重,但最后还是将掌门之位传给了慕容紫英。在《仙剑奇侠传四》的世界里,没有一个人是恶的。这着实是一种体现博大胸襟气量的思想。
“天道”让人堕入了宿命,不免悲观,但四代也同样给了“人力”以足够的强调,在某种意义上说,甚至超过了天道。《仙剑奇侠传四》的结局就最能说明这一点。这个结局有很多争议,以下仅代表我的理解,并加入了一些猜测。
当云天河用后羿射日弓与天河剑毁了琼华派,避免了一场浩劫的时候,云天河因为爆炸产生的强光双目失明,并付出了他作为凡人使用神器的代价——长眠不醒。
醒后的韩菱纱与慕容紫英带着昏厥的云天河回到了青鸾峰。韩菱纱日夜照顾云天河,并与他结为夫妻。因为家族罪孽深重与缺少了羲和剑的支持,不过多久韩菱纱便受寒死去了,而对人生大彻大悟成为剑仙的慕容紫英在他们居住小木屋前立了两块墓碑,一块上刻“爱妻韩菱纱之墓”,另一块留白以备他用,因为云天河生死未卜(这里有一个问题,韩菱纱都不能管自己叫“爱妻”,更别说慕容紫英了,但如果把慕容紫英和韩菱纱安到一块,又不符合慕容紫英的气质)。慕容紫英之所以要去剑冢,是因为他要为韩菱纱送给他的那条剑穗找到原配,以实现他对菱纱的承诺。
而在幻瞑界,柳梦璃痛苦地与奚仲结为夫妻,并生下后代。百年之后,柳梦璃将幻瞑界之主的位置传给了自己的儿女,离开了妖界,来到青鸾蜂,决心要与昔日的旧友永远在一起,因此她的傀儡也就消失了。
当柳梦璃终于来到青鸾峰的时候,却发现菱纱已去,聚首再无可能,不禁发出无限悲凉。这时,已沉睡百年的云天河却因为梦璃身上的香气而奇迹苏醒,循着香味,推开木门,寻找着梦璃。因为有神龙之息的庇护,云天河得以百年后青春依旧,最终与梦璃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琼华派落下,乃是“天意难违”,但云天河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却感动了九天玄女,虽然付出了代价,但还是如愿以偿;柳梦璃做幻瞑界之主,身不由己,也是天命,但凭借极大的牺牲,她还是终于和天河走到了一起,迟了八十一年(100-19=81),兑现了那个承诺。虽然造化弄人,可最后的结局中,伤感中却露出一分希望,悲观中却露出一分乐观。“你们人的情爱本来就没什么道理可言,明知不可为,偏要去做的事,恐怕比天上的星星还多! ”只要有心,“人力”还是能够违逆“天道”的。
虽然天河与梦璃的感情有点勉强,虽然人物还是有些呆滞,但是,看在制作资金十分吃紧的份上,看在这是上海软星绝笔之作的份上,《仙剑奇侠传四》真的是一款十分优秀的国产 RPG,即使不玩,也推荐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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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 》的故事非常简单:二战时期的德国的一个小镇——莫尔钦的一条穷人街——汉密尔街上的一个小女孩莉赛尔·梅明格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从书中获得了巨大的安慰与力量及她与周遭的人们共度风雨的故事。我对《偷书贼》纯粹是慕名而读,读罢却有点失望。先说优点,再说缺点。
优点一:写作形式耳目一新。整个故事都是由“死神”讲述的,打破了传统的第三人称。叙述中常加入死神自己的评论、思考、暗示、调侃,别有风味。
优点二:整本书运用了大量的比喻,不乏奇思妙想之句。如 169 页莉赛尔向马克斯描述天气:
今天的天空是蓝色的,马克斯,有一溜细长的白云,就像一根绳子一样伸展出去,云的尽头是太阳,它就像一个黄色的洞。
又如 209 页死神表达战争的残酷与人类的愚昧:
他们激起我内心的波澜,困扰着我的记忆。我看见他们堆得高高的尸体,一具压在另一具上面。空气如同塑料,地平线如同用来粘底座的胶水。人们制造出一片片天空,再把它们刺穿,让它们漏气。还有那柔软的碳黑色的云朵,砰砰地跳个不停,像是一颗黑色的心脏。
这些比喻或充满童趣,或富于震撼,给平淡的情节增了些亮色。
优点三:既然故事是以二战为背景,自然要涉及纳粹、战争、犹太人、屠有暗香盈袖 杀、人性美等等话题。《偷书贼》虽然是本少儿文学,但对以上话题却不乏深刻精辟的见解。如第四章中那本叫《监视者》的书,第八章的《撷取文字的人》,还有印象最深刻的,第五章马克斯想像中的那场与元首的拳击比赛,就把纳粹与犹太人之间的仇恨用生动平实的语言写得易懂而有力。个人认为,《偷书贼》浅显但不浅薄,把许多问题写得很到位。
缺点一:在我看来,叙述方式的改变并没能使故事的叙述更加有力,还取得了负面效果。死神的语气语调略显轻佻,让感人程度大打折扣。如果换一个叙述角度,可能会好看得多。
缺点二:故事的开头就加入了许多好玩的元素,比如死神,死神对颜色的迷恋,红、白、黑三种色彩的意义。然而后两者似乎与故事关系不大;第五章的七面骰子也是一个不错的创见,但也仅仅是局限于那一段本身,而没有把骰子与命运、天意及紧密地联系到一起,贯穿全书。这种创作上的不连贯性,让人搞不清楚,这是作者有意为之,还是把一时的突发奇想乱糟糟地拼装在一块儿?
缺点三:比喻在本书中虽然出奇地多,但却没有符合一句语文老师常说的话:“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作者时常是为比喻而比喻,浪费了读者的时间也是故事变得冗长。不知道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作者的用意:在平铺直叙的情节中找不到突破口,却在比喻句里找到了另一番天地。如果真是这样,那又真得诘问作者的创作意图了。
我一共用了四天时间,才断断续续看完了这本 28 万字的《偷书贼》。面对这零零散散的文字,我只能说两个字:不值。
零零碎碎地,今天又看完了余华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 》。个人认为,虽然公认《活着》是余华最好的作品(因为获奖最多?),但《许三观卖血记》却更胜一筹。
上次评《活着》时,就指出了其一些不足,这些不足在《许三观卖血记》里基本已了无踪迹,即使不是这样,至少也看得出,余华是尽了很大的努力的。《活着》的人物干瘪不自然,这本就好得多,把人物都塑造得很丰满。比如许玉兰,在未出嫁前,她有点像我们这个时代那些让人讨厌的女生,胸无点墨,喋喋不休;嫁给许三观之后,又发现,她原来是“长得又漂亮,人又能干”,是名合格的贤内助;闹灾荒时,她也像《活着》里的家珍一样,精打细算,带领一家人共渡难关。一个勤劳、朴实、精明、可爱的许玉兰,就这样被余华写得呼之欲出,可是比家珍立体了不知多少倍。
《活着》的格调压抑阴冷,《许三观卖血记》就开朗阳光了一些,这也许更贴合实际。喜怒哀乐在这本书里占的比重,相对平衡了些。农村辽远的天空金色的土地、城市污浊的小河脏乱的市区都没有如在《活着》里那样被过分忽略,而是营造了比较开阔的氛围。此外,自私自利——“这样一来,你就是卖血把自己卖死了,也和我没有关系了。”、报复心理——“这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萍水之情——“我是说,如果你不嫌弃,我就把这两头小猪放到你被窝里来,给你暖暖被窝。”、天伦之乐——“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人世的各种情感,在这本书中也都有所涉及,让故事倍加真实可信。
贯穿《许三观卖血记》始终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良知。朋友之间的良知、夫妻之间的良知、父子之间的良知、兄弟之间的良知、冤家之间的良知、陌路之间的良知,等等。
也许良知是我们生来具有的天赋,但它却被世俗的尘雾掩盖得密不透风、严严实实。只有当我们被那些仇恨与谎言刺得伤痕累累时,才会发现,良知,早已在那儿安安静静地躺着,等待我们的召唤。这又是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才所能到达的。
比如许三观,当他头一次听到她女人和何小勇睡过的时候,他对许玉兰拳脚相加;当一乐打了方铁匠的儿子时,他置之不理;何小勇出事之后,他又幸灾乐祸。然而是他,在许玉兰被诬陷为妓女时,饭底藏菜,为她带去人世间最后一丝温暖;是他,在许玉兰的批斗会上,没有批斗她女人,而是批斗了自己,当着全家人的面说“我和她是一路货色”;是他,劝服了许一乐,让他为那个许一乐不承认、许三观不承认、何小勇自己也不承认的王八蛋招魂;是他,为了非他亲生的儿子,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是许三观成长的过程,更是他寻觅良知的过程。没有良知,就不会有许三观的最终结局;没有良知,就不会有风雨洗礼后那个美丽的世界。不是苦难,而是那一束束良知的光芒,最终感染了我。
恨,只会滋生痛苦;爱,才能收获幸福。在这个时代,寻觅良知,真的是应当呼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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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不是个嗜好文学的人——说“还不是”,有两方面的原因——一、可能我从心里就不对文学有太多的兴趣,然而这点却因学业的繁重而变得不可知;二、我读过的文学作品实在不多。因此,我就说“还不是”来表达这种若有若无的趋势。所以,倘若这篇文章有太多的拙见漏洞,还请见谅。
对余华的《活着 》,就是抱着一种“感受经典”的心理去读的——或者说,就是跟风。初读时,《活着》并没有给我预想中的那种震撼;再读时,虽然还是没有满足我的期待,却得到了些可以弥补它们的东西。
这部作品虽然描写的是悲剧,但我大言不惭地说,余华在处理悲剧方面,既不自然,亦不到位。发生在主人公福贵身上的一个个灾难打击,就如同捏造的一般,让人起疑。自然,这部小说也没有一处让我潸然泪下的地方。个人认为,这些都是余华重于叙述而不工于描写造成的——不是余华的描写不够生动传神,而是没有量的积累,从而无法烘托出一个恰当的氛围——也就是犯了我们语文老师常说的毛病——描写太少,从而使故事干瘪。全书写得最煽情的地方,依我看,就是 59-61 页,关于伤号的描写:
那声音一段一段的,飘来飘去,听上去像是在说话,你问一句,他答一声,声音凄凉得都不像是活人发出来的。那么过了一阵后,只剩下一个声音在呜咽了,声音低得像蚊虫在叫,轻轻地在我脸上飞来飞去,听着听着已不像是在呻吟,倒像是在唱什么小调。周围静得什么声响都没有,只有这样一个声音,长久地在那里转来转去。我听得眼泪都流了出来,把脸上的雪化了后,流进脖子就跟冷风吹了进来。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我说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对《活着》的期待。《活着》不是一部浓重的小说,它没有类似《平凡的世界 》(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另一本小说)那种历史感与真实感,在它面前,《活着》显得太单薄无力了。然而,在那之上,《活着》有它存在的另一番价值。那就是它阐述清楚了这样一件事情:“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其实我是挺讨厌福贵的。年轻做少爷时,吃喝嫖赌、放浪形骸,就是个地道的人渣;教训他儿子有庆时,也完全不懂得尊重儿子的感受,一点也没有正确的教育方法。但余华为什么要写他,而不是写一个有着铮铮铁骨的英雄人物呢?妙就妙在这里。一次次的大起大落,跌宕起伏,让福贵从天堂落到了地狱,又从地狱回到了人间。在这过程中,福贵可谓是饱经风霜,识尽愁滋味,身份变了,岁月变了,心境也变了。对这一切,余华没有做丝毫的夸大其词,而是以一个审判者的身份,冷漠无情地在陈述事实。余华写的,不是一个英雄的故事,而是一个不平凡人的故事,也是一个普通人的故事。他用命运多舛,世事沧桑极为鲜明深刻地说明了这部作品的主题。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一个人们乐于接受的观点。纵观福贵的一生,他没能像《大学》说的那样,修身,齐家,光耀祖宗;他更不能像《庄子》说的那样,齐万物,一死生,逍遥自在。中国的人生哲学,放在他身上似乎都不适用。但,对一个经历大风大浪、大喜大悲的人来说,除了活着,还能要求什么呢?对一个胸无大志的普通人来说,为了活着而活着,又有什么错吗?非常喜欢《活着》最后的一段话: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所以,想一想福贵,想一想他的一生与感触,请让我们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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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黄很暴力”是什么事件、什么意思,想必已不用我再多说,去百度搜一下便知;我就是想对一些娱乐大众的傻逼发表一下自己的愤慨。
北京学生张某某的一句“很黄很暴力”一石激起千层浪,对张某某的丑化、恶骂一下子在网上网下铺天盖地。我个人认为这是丑恶、不道德的,也是无聊、很傻逼的。论证如下。
稍微有点上网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次“很黄很暴力”事件,是针对“水产”的,而不是针对张某某的,它不过是以张某某以及“很黄很暴力”做了一条导火线罢了。不论有没有张某某,不论有没有“很黄很暴力”这么煽人的口号,这样的口水大爆发,迟早都是会发生的。但不幸的是,张某某,作为一个合适的人,出现在了在合适的时间,并且还说出了合适的话。所以,她就成了代人受过的羔羊,任人宰割了。
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这是公认的。那么,张某某,在“很黄很暴力”事件中,是否负有主要责任呢?回顾一下张某某接受采访时的原话吧:“上次我查资料,突然蹦出一个窗口,很黄很暴力,我赶快给关了。”有许多网友说这是假的,是 CCTV 记者的教唆使然。好,首先,这句话究竟有多少可信度呢?就我个人经验而言,倘若不是刻意查找或是机器中毒,一个随便查查资料的小学生,访问到一个又黄又暴力的网页的机率极小。但就中国目前的网络环境而言,理论上还是可能的(比如随便看看垃圾邮件什么的)。但,倘若是真的,这也太巧了吧?一件很巧的事凑巧也叫 CCTV 的记者给巧到了 CCTV 的节目里,这简直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个人认为,这句话是比较不可靠的。
所以基本可以断定,张某某的那番话就是受人唆使。有人骂她小小年纪就知道撒谎,说她要为全国人民的耳朵负责。其实,作为一名学生,我多少可以理解张某某的苦衷。就拿我们学校二十四来说吧。二十四经常被市里的、省里的、国家的领佳节又重阳 导视察访问。既然领佳节又重阳 导来了,就得让领佳节又重阳 导高兴;既然得让领佳节又重阳 导高兴,学校的一切就得做得好;既然学校不是十全十美的,就得装得十全十美;既然得装得十全十美,学生(主要,当然也有校领佳节又重阳 导等)就得做假。做假一词不好听,用校领佳节又重阳 导的话说,就是“请同学们要配合……”一方面,学生是爱学校的,对学校有益的事,能不配合吗?另一方面,学生是爱自己的,不想让自己挨说,能不配合吗?张某某的情况,亦可以用这来解释。这样,大家就都明白,张某某做假,到底是不是一件当以谴责的事了。
那么,我们就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张某某,在“很黄很暴力”事件中,并不负有主要责任。那么,一些人还有什么理由继续骂她呢?你们看天朝不顺眼,看 CCTV 不顺眼,你们看张某某一个未成年人帮助 CCTV 的宣传天朝的思想,你们看她好欺负,所以你们就骂她,对吗?张某某只是一个无辜的替罪羊,只是一个庞大链条里的一个螺丝,你们不去打罪魁祸首不去拆链条,反而去欺负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小学生,不是吗?“水产”无耻、天朝腐佳节又重阳 败、CCTV 假话连篇,那么你们呢,你们的素质就比他们好到哪儿去了吗?你们的行为就不是恶毒无耻的吗?你们彻头彻尾就是很闹很傻逼的,难道不对吗?
“和谐”,这不是政治术语,也没有被妖魔化。我相信,每个人从心底里,都是渴望真正的和谐的。我们已是前途渺茫,请不要雪上加霜,谢谢。
岁末年尾,事务一下子像雪花落地飘飘不绝。先是期末的疯狂复习——数学作业从没这么有耐久力;然后就迎来了圣诞——即使不下雪,城市四处还是装出了一份平安夜的样子;接着就是班级的新年联欢会——和诸葛合唱了一首《青花瓷》,效果还过得去;过两天就是期末考试——然后就可以放肆地读英文、听音乐、学 Photoshop 了。掰手指头数一下,时间真是匆忙,过得真是很累。
说学生累、老师累,其实没有谁不累。学习工作时累点也就罢了,奇怪的是,即便放假了,却还是很累。
有这种感觉的人绝不占少数。他们并非刻意把自己搞得很累,不过适得其反,把休息搞成了加班。工作累了想去旅游,结果发现跋山涉水走南闯北披星戴月早出晚归的旅行比上班还累;学习累了去打游戏,结果状态不佳叫人狂虐越玩越惨越惨越玩还不如不玩的强;节日将至回家团圆,结果买年货走亲戚送人情处关系无一不累,除了香喷喷的饺子算是回报,结果还是自己花两个小时包的,入了嗓子眼一下儿就没了。
越是追求轻松,就越是疲累,我们难道有谁不是如此吗。为了过一个所谓“像样”的节日、假期,为了应付稀奇古怪的应酬,试想想,我们的生命有多少时间,是在被虚度,甚至挥霍着,没有进步,反而倒退了呢?
我真的不明白,人有时做事情究竟在为了什么。可以弃家庭不顾,去参加除了吃再也不知道能做什么的宴会;困了可以不好好睡觉,而去网上打反恐精英;别人圣诞节买礼物自己也跟着买,好像不买就欠了一份情似的;看了鲁迅的《祝福》,我就对旧社会人过春节感到很奇怪,好东西为什么要赶在一块儿吃呢,一顿盛宴和三百六十五顿佳肴,哪一个的生活水平更高呢……
许多时间,我们都在一味盲从。缺乏主见,也缺乏权衡轻重的慧心。为了面子而放弃快乐,为了一时而放弃长远,迷失自我,身心疲累。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快乐很简单,人却把它弄得那么复杂。有什么比酣睡一场更让人沉醉,有什么比打一场球更让人昂扬,有什么比听一张 CD 更让人放松,有什么比画一幅画更让人充满想像。简单生活真的很好,即使在最不简单的时候。人的欲望很容易就被满足,我们何必那么神伤?晚会、派对、破饭局……繁复的形式下,是内容的苍白,天性的扭曲。简单生活,真的已经够了。
一定会有人不同意,但,用一句谚语(从梁静茹《崇拜》中习得)说,C’est la vie,你有你的,我有我的,不对吗?
人生很无常,充满了坚持与改变。
我刚入一班时,说实话,还是比较谦虚的。看到那么多强人伺之左右,也就把自己定位在了班级十来名的位置。但考试的结果令我喜出望外。期中,班级第三,年级第四;月考,班级第二,年级第三。这既是高一从未有过的好成绩,也是自己未曾预料过的。两次辉煌的考试下来,我处世的原则没变,看书学习的方法没变,跟别人的关系也没变。但,我的愿景变了。
曾一味地以为十大名校的后几所就是我的归宿,一、二班的强人都是强到不能再强猛到不敢设想的天才。但现在,也许,我可以把标准提得再高一点,清华、北大、还是斯坦福?我也搞清楚了,强人也是凡人,中午也得睡觉、上课也有溜号、考试也有不如意的时候。我也才明白,一个人的潜能是不可估量的,“韬光养晦,厚积薄发”也决不是戏言。高一的起步、高二的成熟、高三的冲刺,这当中的变数,竟是那么不可揣度。
自认为缺乏艺术头脑,所以对电脑美术一直兴趣不大。也许是因为看到我用 Keynote 制作的幻灯片很华丽就觉得 Mac 做出来的东西要比 Windows 的好,所以,语文老师就把我班诗集封面的制作工作交给了我。从语文课代表那儿初知这消息的时候,我心里一片恼火:除了一个毫无含义的破题目,封面上还应有什么,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但是,感谢那一念灵感,我不仅终于交出了成品,赢得了同学老师的好评,也萌生了将来从事设计行业的想法。
无法否认,即使有了这个想法,我依然没有艺术细胞。但是,一个人即使体育不好,一样可以当体育教练,只要他的队伍战无不胜,谁有会在乎他的手无缚鸡之力呢;《红楼梦》只有曹雪芹一位能写,但却有不计其数的红学研究者,拨开其中的迷雾,为后世留下解读它的金钥匙,他们写不出《红楼梦》,可难道就说,他们不伟大吗?我恐怕不能用 Illustrator 泼洒我的创意,用 Flash 给我的灵感装上翅膀。但用 Photoshop 改图、InDesign 设计却可以成为我的强项。曾经想投身最纯粹的计算机行业——程序。一个是在零一里苦想,一个是在光影间穿梭。现在想想,哪一个更适合我呢?
坚持自我、为自己活、走自己的路……有多少人曾说出这样的豪言壮语,又有多少人真正言行合一了呢?所谓坚持自我、为自己活、走自己的路……表达虽然不同,但若仔细推敲,其实都是一个字:扯。此刻的你怎能等同于彼刻的你,当时的豪情怎堪比今日的平淡。理想、信念、感情这样主观的东西,充满了生命、运动与不确定。谁能对它们如数理化一样,定性加定量地分析呢?
坚持与改变,是人生的一对反义词。上述的两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曾经坚持不懈的努力,转眼就成了烟云;昔日毫不动摇的信念,霎时也可以土崩瓦解。机遇、选择,外界在不停地打断我们;转型、蜕变,这世上哪有什么纯洁。生活无常、生命无常。人生的一些事,还真是难以琢磨。
个人作品,用了 Pages 3、Photoshop CS3 制作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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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问题就如同金爷对我们说的那样,可以从三个角度着手:选择的数量、选择的范围和选择的次数。时间匆忙,我就取第一个角度谈谈。
选择的数量越多,越幸福还是越痛苦?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一堆事物摆在面前,你是拿三两个更幸福,还是七八个更幸福。
拿这个问题考考我们自己,答案就不言自明了:当然是选择越多越幸福。在这世上,除了一些异类,有哪个人不想有更多的金钱、更大的房屋、更酷的汽车、更快的电脑?……不断地索取,是人骨子里难以改变的本能。选择越多,就越能使人的精神得到宽慰与满足,也就越觉得幸福。
但以上说的还是次要的。选择越多越幸福最重要的原因,是选择越多,获得的利益也就越多。比如说房子,为什么人们喜欢住别墅而不是平民窟?理由有三。其一,别墅大多地理条件优越,环境优美、气候宜人、偏僻幽静、冬暖夏凉,这是地处闹市区的平民窟所没有的;其二,别墅空间宽敞、装修豪华,人居住其中,能感受到舒适、方便,这也是平民窟所没有的;其三,别墅大多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有花园、球场、游泳池等场所供人消遣。观荷赏花、打球游泳之间,人可以真切感受到生活的温馨美好,这更是平民窟所没有的。当人感到天气冬暖夏凉,生活方便舒适、温馨美好的时候,不也就得到了幸福吗?所以,选择越多,越能得到利益带来的好处,也就会越幸福。
但是,以上的话必须有一个前提做保证,那就是,我们得学会正确选择、合理选择、适度选择。选择之前,我们必须明确,我们的能力是否允许我们选择那么多。韩信有句名言,是说他将兵“多多益善”。古往今来,学韩信多多带兵打仗的人不少,可有几个能真正像韩信那样“多多益善”呢。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些失败者只明白了要多多带兵,而不明白韩信有多多带兵的才能。学校的竞赛课,从一开始的浩浩荡荡,到现在的三三两两(相对而言),也是一个道理。在选择前量力而行,是一个重要的原则。选择之后,我们还必须对取得的结果随时核对、检查,看看它是否与我们的期待相符。如果是,就继续;如果不是,就要及时调整,或者选择别的,或者再选择一点,或者舍弃一些,等等。选择越多越幸福,不是简简单单地选择而已,更需要一个人的头脑,智慧乃至境界。一个人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享受选择的多所带来的幸福,而不致走入压力沉重,不知所措的道路上。
说得有点乱,抱歉。最后,祝我班辩论取得胜利!
学校最近在搞辩论赛。我们班拿到的题目是“高半夜凉初透 考作文应不应该使用网络语言”,我们班是反方。
要我看,这个辩题本身是没有任何辩论价值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上面说什么,你就是什么。应不应该用都是教育部说了算,跟我们学生有什么关系?所以,我只是想借机谈一个与之相关但更有价值的话题:写文章该不该用网络语言?我的观点是可以使用。
自语言问世以来,语言的功能就是传情达意,一直都没有变化。英语、汉语、法语、德语……世界上所有语言,都是为了人类表达思想交流情感而存在的。这是所有语言的共性。
没有语言是万能的,无所不包的。这也就催生了形形色色的各种语言。数学有数学语言、音乐有音乐语言、程序有程序语言,等等。即便在同一种语言里,各人还有各人的喜好,这就形成了方言、口音等等明显的差异。可见,语言是多变的,丰富的。
所以,是互联网时代催生了网络语言。在论坛上、电子邮件里、聊天软件中,传统语言已无法满足人们高速高效生动传达信息的需要,也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网络语言。从一开始几个人几个论坛几个网站小范围地传播使用,到如今在互联网上随处可见,网络语言已初具规模。
回到讨论的出发点。语言是用来传情达意的。不同的语言,所表达的含义和情感一定是不同的(否则就没有那种语言存在的必要了)。当一个写作者要描写网络世界里的事件时,如果使用网络语言可以使文章生动确切地反映出事件的内容和作者自己的情感的话,使用网络语言,就完全是一种正确的,甚至值得提倡的选择。
这个观点一定会遭到反对。有些人因为网络语言看不懂而反对。我承认,对于四十岁以上的人,网络语言确实让他们如堕云里雾里。但不知所云的文字只有网络语言吗?方言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懂,怎么名家就可以把大段大段的方言写进作品;文言文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懂,怎么那篇《赤兔之死》就得了满分?再说,四十以上的人中,能真正体会年轻人生活的,恐怕寥寥。用网络语言写成的文章,本来也不是给他们看的,看不懂又如何。
还有人因为网络语言不够“文雅”而反对。我认为,一个事物是否文雅,从来没有定评,而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思想的转变而变化。《诗经》曾被认为格调低俗、《红楼梦》曾被列为禁莫道不消魂 书、邓丽君的歌曲曾被当作靡靡之音。但今天,《诗经》成了经典、《红楼》成了永恒、邓丽君成了一代传奇。而当年那些被称为“代表先进思想文化”的语录、样板戏等早已销声匿迹。此一时彼一时,网络语言难道就不会有凤凰涅磐,浴火重生的一天吗?
还有人因为网络语言践踏玷污汉语传统而反对。其实他想的是多余了。如果打破传统就算玷污践踏,那中国的汉字发展了两千多年,何时不受践踏,何时不遭玷污?因为佛教在中国的影响,涅磐、不可思议等佛教用语被纳入了汉语;因为西方对中国的冲击,坦克、沙拉等音译词也侵入了汉语。如果说哪几次践踏玷污地最严重,恐怕就是白话文和简体字了。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在交际中使用它们,而不是“子曰诗云”或把“周杰伦”写成“周傑倫”呢?
但是,网络语言也有很多的糟粕。比如火星文——或者脑残体,就是彻头彻尾的垃圾文字,没必要懂,不应该说;以数字代汉字——886、521,等等,既不好认,也不好想。这些网络语言的糟粕给交流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是语言上的退步。对于这些糟粕,要抵东篱把酒黄昏后 制拒绝。
说了这么多,最后还是一句话。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网络语言,只是个表达问题,不是原则问题。我用我的,你用你的。用不用网络语言,还是自己看着办。